據悉 日前,汕頭市質監局公布了對汕頭市逸帆紙塑工藝廠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國家標準要求的“滿溢高級加厚紙杯”產品案結果。結果顯示,汕頭市質監局沒收違法生產的“滿溢高級加厚紙杯”9700個并責令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國家標準要求產品的行為。
據悉,汕頭市逸帆紙塑工藝廠于2014年6月6日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國家標準(GB 11680-1989)要求的“滿溢高級加厚紙杯”產品。上述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
行政處罰 決定書文號 |
案 件 名 稱 |
違法企業 名稱或 違法自然人姓 名 |
違法企業組 織 機構代碼 |
法 定 代表人 姓 名 |
主要違法 事 實 |
行政處罰 的種類 和依據 |
行政處罰 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處罰 決定的 機關名稱 和日期 |
備注 |
(粵汕)質監罰字〔2014〕105號 |
汕頭市逸帆紙塑工藝廠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國家標準要求的“滿溢高級加厚紙杯”產品案 |
汕頭市逸帆紙塑工藝廠 |
19294622-X |
鐘帆 |
汕頭市逸帆紙塑工藝廠于2014年6月6日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國家標準(GB 11680-1989)要求的“滿溢高級加厚紙杯”產品。上述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
1、責令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國家標準要求產品的行為;2、沒收違法生產的“滿溢高級加厚紙杯”9700個;3、處以罰款4000元;4、沒收違法所得200元。罰沒款合計:4200元。 |
汕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12月12日 |
[2014]汕質監局罰公字038號 |
聯系方式